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

貪污和選擇性辦案

 合法的貪污和非法的貪污


貪污有兩種,合法的貪和非法的貪。最近民眾黨政治獻金的假帳風波鬧得沸沸揚揚,檢調在查,若真有其事會被判刑,因為那是犯法的。前一陣子高虹安因為詐領助理費,被判有罪,因為那也是非法。可是還有另外一種貪,他們貪得更多,光天化日之下,大剌剌的貪,但那是合法的。法律管不了,檢調無法查,這種貪手段高明,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這次風波是因為報假帳被人逮到,可是還有一種報的是真帳,但帳目極不合理。每次看到監察院公布的財產申報,都覺得不可思議。 為什麼很多公職人員和民意代表名下都有那麼多財產,那麼多土地和房屋?他們都是合法的,老百姓只有羨慕的份,只會覺得他們生財有道,只能敢怒而不敢言。


在媒體上常看到某些民意代表或民選官員,外號xx百億,xx仟億,你明知那是不義之財,但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他們手上的經費很多,可以借各種名義去花。他們會創造一些冠冕堂皇的名目和公共工程,發包給對自己有利的廠商。他們可以暗地裡喬事情撈好處。也可以藉變更地目,把毫不起眼的地方變成黃金地段。所以我們常聽到, 某某名不經傅的小公司包到上億的工程和計劃。他們比我們更懂法律,更知鑽漏洞,這種合法的貪才真的可怕。


非法的貪是偷偷摸摸的貪,是偷雞摸狗之輩,但合法的貪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搶,是江洋大盜之徒。偷雞摸狗之輩會繩之以法,但江洋大盜之徒卻逍遙法外,這有天理嗎?


選擇性辦案


最近柯文哲和民眾黨變成眾矢之的,他們的每一筆帳都被拿出來仔細檢驗。其他黨的政客,政論名嘴都義正嚴詞的恨不得把他們打進十八層地獄。落水的狗,人人可打,因為他們無法自拔,可是那些在岸上到處撒野的野狗呢?他們只會暗笑,誰叫你不小心掉在水裡?


我就不相信其他在枱面上的政治人物都是清白的,如果我們都用放大鏡仔細的看,齷齪骯髒的事一定比比皆是。這是我們司法的問題。他想辦誰就可以辦誰,因為很少人是真正清白的。


想當年,我從美國搬回台灣工作,運了一個貨櫃的家富回來,貨櫃到了基隆,我去提領。海關的檢查人員,把整個貨櫃的東西全都搬出來仔細檢查。桌子的每一個抽屜都打開來看,給小孩看的卡通錄影帶,海關人員也要在電視上看一看,是否有違禁的內容。 他們把我的東西散了一地,最後還要我自己把他們塞回去。當初搬家公司把我的東西整齊的塞滿了貨櫃,現在要我塞回去,費了我九牛二虎之力。


那時我就在想,海關人員這麼嚴格的查,怎麼還會有人走私。還好本人沒什麼值錢的東西,也不是什麼叛亂份子,所以全身而退。如果當時我留了一件首飾在抽屜裡,或藏了一疊鈔票在被套裡, 大概就被沒收了或被課以重稅。照他們這種查法,我看很少人可以過關。所以這就很容易造成選擇性辦案。法律都在那裡,他不杳你,就沒事,他若查理,就算一塊錢,也是貪污。


誰教你民眾黨是最小的黨,誰教你平常自命清高,目中無人。現在被人抓到小辮子,只有自認倒霉。不過那些很抓賊的,說不定自己也是強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