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無類
最近新聞上看到,一個從小在台灣接受教育,但持有中國大陸護照的小孩,經過繁星計劃申請到台大,但教育部以資格不符將其拒絕。
這讓我想到另外一個例子,一對東南亞來的夫婦,到台灣留學獲得博士學位,然後留在台灣工作,幾個小孩都在台灣出生長大,老大小學畢業要進國中,本以為可以就近分發到附近的學校。但學校說必須等到所有本國籍學生錄取完之後,若有多餘名額才能收他的小孩。
好多年前,當大學開始實施推薦申請入學的時候,我審查到一個案子,一個來自台東鄉下的小孩。他是大陸籍,在初中時被父母送到台灣陪伴在台東的老兵爺爺,或許也想藉機到台灣接受教育,但不管怎麼說,祖孫兩個相依為命,生活艱苦。小孩孝順且向上,成績不錯,想藉由申請的管道進入大學。
看了申請書,我給了他很高的分數。我不記得他最後錄取了沒有。但既然是申請入學,我們就應該考慮這個人所處的環境,及特殊的情形。而這個小孩正是需要我們幫助的弱勢學生。
再來看第二個例子,小孩在台灣出生長大,父母在台灣工作。不是他們不想要台灣國籍。而是要讓小孩入籍難如登天。他們的小孩無論在長相,習慣,語言上都與台灣本地的小孩一樣,為什麼他們的受教權要比別人差?雖然他們後來還是分發進了學校,可是卻要承受那種不確定和焦急的等待。
至於最近發生的這件事,用國籍將人拒之門外本身就不合理,既然人家已經在台灣受了完整的中小學教育,而且合法在台灣居留,為什麼不讓他繼續讀大學?我覺得比較值得商榷的是繁星計劃。這個計劃的用意是要幫助那些缺乏良好教育資源的弱勢族群,這個小孩的父母在台灣投資做生意,家境應該不錯,那為什麼要利用繁星計劃入學?
繁星計劃其實老早就為人詬病,我就知道有小孩是明星高中的學覇,父母也是社會中的精英,結果照樣經由繁星計劃進入台大。這與原來的用意完全背道而馳。本來是想藉著這個計劃尋找天上比較黯淡的星星,結果還是挑了那顆最亮的。
有教無類不應只是口號,我們的法令和執法,都應該基於這個原則,不應該因為種族,國籍,或任何其他原因而加以區分。特別是國民義務教育,只要你住在這裡,就應該有這個權利。一個人生病需要看醫生,小孩長大需要受教育,這是基本人權。我覺得一個人只要能合法居留在此,就應該享受和所有人一樣的權利。
台灣的學區制,事實上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我住新竹,這裡有世界第一流的科技公司,人均收入高居台灣第一。可是就在台積電緊鄰的寶山鄉,那裡的學校卻是弱勢。在寶山有許多豪宅,那裡的父母地位高收入高,但都把小孩送到市區的明星學校。就在旁邊的寶山國中,卻沒有人要讀。那裡的小孩很多都出自破碎的家庭,低收入戶,甚至受過家暴。學校資源很少,他們也試圖說服當地有錢的家庭把小孩送到他們學校,但都徒勞無功。
像這種跨學區掛名就讀的情形才應該禁止。可是現在我們限制的好像只是那些弱勢,有錢有勢的人反而藉著這些入學管道佔盡便宜。
我對法律規條並不熟悉,我只知道人生而平等,一個小孩長大接受教育的機會應該是一樣的。不管他是誰,只要住在這裡,他就應該有權利接受跟所有人一樣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