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聽到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史丹佛大學校長因為學術倫理而辭職。今天在史丹佛董事會主席 Jerry Yang 的信中仔細說明了調查此事的詳情。他們處理此事的態度令人佩服,校長辭職的決定也令人佩服。其實有問題的papers發生在2009年或更早,遠在他來史丹福之前。調查的結果並沒有發現他有任何misconduct,只是在處理下屬對data的manipulation有瑕疵。台灣在學術倫理案件的處理上,無論是當事人或主管單位都該參考參考Stanford的作法。
這個大一新生真夠大膽的,居然憑一己之力,把史丹福大學校長給拉下馬。這個學生Theo Baker從去年開始在史丹福學生辦的報紙Stamford daily揭發校長在過去在學術倫理上的不當行為。因為這些報導史丹福校長在前天辭職。這種事在台灣是很難以想像的。一個學生居然在自已學校報紙上揭發校長的弊端。因為這些報導 Stamford daily和 Theo Baker獲得今年在新開界極富盛名的 George Polk award。我對這件事有幾點感想:
1,一個18歲的年輕人,對是非對錯有清楚認識,能單獨的去找尋真相。不會因為年輕而沈默不語
2,他的調查不是意氣用事,不是為反對而反對,更不是人云亦云。這是學術倫理事件,是不能隨便信口開河的. 
3,他有勇氣去挑戰權威。
4,從頭到尾他沒有受到學校的壓力。
5.,他和學校都很理性,沒有謾罵沒有抹黑.
可是在台灣呢?很多年輕人缺乏獨立追求真相的能力與勇氣,常常是人云亦云,被人家牽著鼻子走。被檢舉的人或單位敢做不敢當。以至於許多學術倫理案件,變成打群架,彼此謾罵控告,最後焦點被模糊而真相不明。如果你敢挑戰權威,別說得獎了,還有可能身敗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