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學術倫理⋯與制度的關係 李建平 8/1/2022
學術倫理的問題常被歸咎於少數的害群之馬,但有一個常被大家忽視的盲點,是制度上的缺失,這些缺失所造成的後果可能比那些害群之馬所造成的破壞更大影響更深。
舉一個我見過的例子。有一年教育部寄了一個教師升等案要我審查。那是一個私立技術學院助教升講師的案子。裡面附了一篇申請人的論文,我需要就這篇著作的創新性,重要性,學術價值等等做評審。這篇論文,並不是發表在國際期刊上,而是由台灣一個出版社印的。論文的作者只有申請人一人,沒有任何的合作者,論文的內容與我的研究領域類似,我一看就知道這不太可能是他自己做的。做這項研究需要很好的設備,而這所學校不可能有這種設備,他也不可能憑一己之力完成這項研究。作者本人也沒有這方面的學經歷。我為了確定我的看法,還請教了一位清華教授,他的研究正好和這篇論文所探討的一樣。他也說這就是抄的。就學術本身來講,這篇著作根本是假的而且是抄來的。可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不過是一個小的私立學校助教升講師的案子。他們所需要的不過就是能在課堂上講課的老師,何必需要證明他的研究能力。
一個並不以研究為主的學校難道要請一個講師都這麼困難嗎?於是我把這個案子退回教育部,然後附上一封信,解釋為什麼我拒絕審。這根本是一個錯誤的制度,我們不能用同樣的標準來審查任何學校任何階層的教職員。如果要求所有的人都提出研究成果,那就等於要逼人家造假。
我相信這個例子絕不是單一的個案,現在台灣的大專院校有一百多所,每所學校的老師升等都要經過類似的著作審查。這些學校當中很大一部分是沒有能力做研究的,可是為了升等及教育部的評鑒,大家都要拿出論文,在這種情況下就很難保證論文的品質及真實性。許多這樣的學校還辦了研究所,招收碩博士生,他們論文的品質就可想而知了。
這些論文大都發表在一些不起眼的期刊上。現在市面上的期刊數目多如牛毛,各種學術會議也不可勝數。這些學術活動儼然已經成為一個有龐大商業利益的產業,他們知道學術界的人需要發表論文來獲得升遷及經費,於是想盡辦法在這裡賺錢。現在發表一篇國際期刊的費用經常高達2000美元以上。如果一年寫個五篇論文,需要花上一萬多美金。雖然在好的期刊發表,論文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查,要被接受並不容易。但有些出版商為了賺你的錢,論文幾乎有投必中。這種期刊被稱作掠奪性期刊(Predatory Journal),同樣的還有所謂的掠奪性會議。台灣因為過分強調論文的產出,就常成為這些掠奪性刊物及會議的肥羊。幾年前天下雜誌就曾有專文特別講到這個現象。(1)
粗製濫造毫無價值的論文其實和假論文一樣都是違反學術倫理的。國家每年投入大量經費及資源在高等教育上,得到的卻是毫無用處的論文。有的人一稿多投,有些人彼此抄襲,反正只要隨便寫,肯花錢,就有人願意幫你出版。不僅浪費了時間和金錢,更虛耗了年輕學子的寶貴青春。
為何造成這樣的學術環境,究其原因,不好的制度肯定是一大主因,濫設的大學,不必要的研究所和不合理的升等制度,造成只求發表論文,而不問論文的真假與品質。
台灣的研究經費與其他國家相比是較少的,在這種情況下,要做困難及深入的研究本就不易。再加上為了要很快得到成果,就不敢嘗試有挑戰性及具有深度的題目。這對國家長遠的科技發展是相當不利的,如果大家的研究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東西,發表的也都是一些無足輕重的論文,那對國家一點好處都沒有。
註(1)https://www.cw.com.tw/article/5094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