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梅竹賽的仲裁:
我在交大教書30年,在清華住了30年。一直認為清交應是一家人。現在看到梅竹賽這種結果不勝唏噓。我的立場應該夠中立,容我在此對今年的梅竹賽爭議做個仲裁。
1:關於棒球賽與大專盃撞期,清大要求改期一事,世界各大運動會也常有賽事重疊的情形l,運動員和參賽隊伍通常會擇一出賽。比如說奧運會,就有許多球員因為與職業賽衝突而棄權。不至因為如此而要求運動會改期。不過梅竹賽只有兩校,改個期也沒什麼關係,只不過在開幕之前臨時要求就不太合理。此事清華該打一大板。
2: 交大羽球隊有兩名國防大學同學參賽,清華認為不公平。國防大學並非真的與交大合併,雙重學籍,應該只能擇一,不能同時代表兩個學校。而且陽明與交大,清華與新竹師大,正好二對二,如果再加上國防大學,三個打兩個的確不太公平。所以此事交大理虧,該打一大板。
3: 清華因為上面這兩件事而退出大部分的比賽,學校師長也發聲明支援並杯葛開幕典禮。此事有違運動員精神。清華的公開信中說,世界上有許多比勝負更重要的東西,內心價值更為重要。這一點我完全同意,它也是所有參與運動會的人所標榜的精神。我們常說參與重於輸贏。可是現在你連參加都不參加,怎麼談它的價值呢?所以此事清華肚量不夠,該打一大板。
4: 梅竹賽乃多年傳統,大家都應該珍惜。而近年來動不動就因為一些原因而停賽。清交雙方本位主義太重,忘記了比賽真正的意義。學生在就學期間參與這些比賽也是教育的一部分,學習在賽前如何協商,在賽場上如何拼搏,在賽後如何看待輸贏。一場好的賽事安排不是非要照我的意思不可,也不是非要贏才算勝利。就這一點來看雙方都沒學會,都不及格,各打一大板。
最後判決:小孩不懂事,大人督促不周,都該檢討。以後不可再發生。